作品相关 (3) (第2/2页)
这件事让抗美和援朝如临大敌。观察了几天,确认他精神状态没有问题了,才略微放松。
而元霄,也觉得白问霖正常了,应该暂时不会变成那副不谙世事还极富攻击性的小狼崽模样了,所以还去帮他联系了附近的学校,准备让他去上课。结果他父母都没有同意,反而道:“还是请家教吧。”他们似乎不太愿意让白问霖出去见人,尤其不愿意让他去学校。
半月后。
元霄早上的起床时间是固定的八点半,洗漱、吃早饭后,九点出头开始练琴,练两个小时停。
他睡觉喜欢把窗帘拉开一条小缝隙,这样清晨的时候,渐渐升温的日光就能将他从睡梦中慢慢唤醒。
天还没大亮,太阳刚刚出来,露出一点熹微,薄薄的光透过窗帘的小缝,铺在地板上。元霄尚且处于浅眠状态,忽然有个东西,钻进了他的被窝里。
元霄似有所察,在床上翻了个身,继续睡。
他睡到了自然醒,很快感觉到了床上有个乱动的活物,在他被窝里钻来钻去,而且很大。元霄大惊,慌忙起身,正要伸手按铃,叫人上来看看。忽地,从被窝里一下钻出一个毛茸茸的脑袋,微鬈的棕发乱蓬蓬的。
元霄惊魂未定,对方就把下巴放在了他的胸口,闪亮的眼睛看着他。
元霄鼻间嗅到一股柠檬马鞭草的香波气味,收回要按铃的手,低头看着他半晌,小声而犹豫地唤:“……崽崽?”
阿尔重重点头,犹如星光坠落的双眼亮晶晶地凝视着他,鼻音发出一声“嗯”来。
11.《D小调第二十钢协》
元霄完全弄不清楚为什么小狼崽这个人格又跑出来了。他刚才被吓得睡意全无,这会儿弄清楚了来的是阿尔,而不是其他什么东西,松了口气,嘴里打了个哈欠。
他重新躺回枕头上,把身上过于重量级的少年推下去:“你怎么跑到我床上来了?”
阿尔的脑袋又从被窝里钻出来,他侧躺在元霄的枕头上,目光注视着他,并不说话。
元霄看了眼时间,七点半,又看向他:“不会说话?”
阿尔张了张嘴,半晌“啊”了两声,纯净的眼睛无辜地望着元霄。
元霄笑了笑,又是一个哈欠,声音包含倦意地说:“我再睡会儿,你要么回你的房间,要么安分一点,不要吵我睡觉,知道吗?”说完,闭上眼睛就眯了过去。
阿尔呆了半晌,主动靠过去,跟他依偎在一起。
元霄没什么不跟人睡一张床的讲究。他幼时在草原很孤独,还曾偷偷把牧场里的小羊羔抱到床上睡觉呢——何况白问霖是很爱干净的孩子,就是很少跟自己亲近。那孩子温和得让人感觉有距离,元霄都不敢随随便便摸他头。
不知道为什么变了个人格,就完全变了个样。
八点半的闹钟响了,元霄睁开眼睛,感觉肩膀那里窝着一个脑袋,对方抱着他的手臂,很依赖地拱在他的肩头。元霄刚一动,他就醒了。
元霄有些紧张,因为不知道醒来的会是谁。
两人眼睛对视了好几秒,白问霖忽然睁大眼睛。他直接坐起了身,很惊讶地看着元霄:“我怎么……”
“你好像……梦游了。”元霄眼神飘忽。他很少撒谎,一撒谎就不自在,可这段时日,为了瞒住白问霖他还有另一个人格的事,说了不少谎言。
白问霖皱眉,反应过来就是道歉,跟元霄说对不起:“都怪我,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居然会梦游……”
“不是你的错。”元霄起身穿了一件外套,“我也才知道,快去洗漱吧。”
白问霖很勤快,他才住进元霄家里一个月,但元霄已经了解了一些他的生活习惯。最迟七点就会起床,自己用厨房做饭,随即在书房看书,还会摸着元霄起床的动静,给他准备早饭,甚至为他洗衣服,冲下午茶,包揽一日三餐后提醒他吃药的工作。
而且港式茶点做得很地道。
家里管家看着他做这些,心里很理解。
毕竟刚刚被收留,寄人篱下的,自然得表现得好一些。殊不知,元霄太宝贝这个孩子了,什么都舍不得让他做。而且骆家父母也对白问霖出奇地好,元霄穿什么、吃什么,白问霖照着来,还为他请高学历的家教教导他功课。
没几天,白问霖的副人格阿尔,又一次跑了出来。
清晨,元霄还没起床,阿尔就光着脚爬进了他的被窝,还把元霄给闹醒了。
元霄已经是第二次遇见这种状况了,波澜不惊,手掌在他头顶拍了一下,声音充满含混的睡意:“崽崽呀,别吵我。”
他翻个身继续睡觉。
阿尔趴在床上,凑得很近看他,清澈的眼睛好半天才眨一次。
元霄原以为这次醒来的肯定还是白问霖。按照前两次的规律,小狼崽一般是趁着白问霖睡着时才跑出来,看情况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副人格,而且并不能待太久,甚至还不会说话。
他醒来后,和似乎比他早醒的白问霖对视两眼,正准备用“你又梦游了吗”的理由来搪塞过去,对方便一下埋到他的颈窝中间拱了拱。
元霄:“……”
他坐起身,对上阿尔那亮得不可思议的眼眸,有些头疼:“麻烦了……”
元霄下了床,把阿尔拎到洗手间,教他洗漱。
阿尔看了眼他的动作,就学会了。
元霄猜测,这可能是因为双重人格的原因,看起来是两个人,实际上还是一个。他看起来不懂,不代表他真的不懂,身体是有记忆的。
只是……为什么不会说话呢?
他琢磨着,阿尔就像一个新生儿,非常单纯,同时还带有一定危险性。
第一次见到他发生的事,到现在还记忆犹新。
他随手打开电视机,调了一个少儿频道给他看。电视里正在播《猫和老鼠》,元霄觉得幼稚,换了一个频道。
“按这个换台。”他耐心地教阿尔使用遥控器,“这个,控制音量的。”
阿尔注视着他的动作,随后拿着遥控器玩了起来。
元霄交代:“崽崽,坐在沙发上,不要乱动。”
他进了厨房,准备了热可可端出来,厨师开始制作今日份的甜甜圈。而阿尔正坐在沙发上,捧着下巴目不转睛地看……
《猫和老鼠》。
元霄一时无言,心里好笑。大人似的、性格稳重的白问霖的副人格,居然是这样的?
他把杯子放到阿尔手心,用动作示意是喝的:“热可可。”阿尔看着他,把杯子凑近嘴边,只抿了一口就开始摇头,似乎非常不喜欢,迅速把杯子塞回了元霄的手里。
元霄有些意外:“不喜欢喝啊……”他没有勉强,两个人格喜好不同也是很正常的。况且阿尔喜欢看这种动画片,想来心理年龄不会超过三岁,四岁最多了。
这年纪的小孩,应该很喜欢吃甜甜圈才对。
元霄没有管他,弯腰说了句:“崽崽,你就坐在这里看动画片,哥哥上楼去练琴。”
平时白问霖在,元霄都有些不好意思练琴了,十四岁的白问霖,技巧已经完爆自己,元霄根本没脸在他面前练琴。
换了阿尔来,他好受多了。
元霄打开琴盖,没练习一会儿,就听见声音。抬头一看,本该在楼下看动画片的阿尔站在旁边,而且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弹钢琴,好像音乐对他的吸引力,比动画片更大。
“想学吗?”元霄停了下来,往旁边挪动了下,分出半个座位,“来。”
阿尔在他旁边坐下,低头看看琴,又抬头看看元霄,伸出手在琴键上触碰了一下。
他用的指腹触键,一般的老师铁定会骂:“不许折指!”
但在元霄这里没这个规矩,阿尔的平行触键号称比拟霍洛沃夫,连贯平滑,一般人学不来,强行纠正反而会干预他的发展。
“对,就是这样。”元霄终于来了兴致,教他最最基本的乐理:“do、re……”他弹一个音,就唱一个音,嘴里数着拍号。可阿尔似乎对于教学不太感兴趣,那副模样好似一个博士生,突然听见了一加一的数学题般兴致缺缺,托着下巴懒洋洋地看着他。
元霄便把手拿起来:“你试试。”
阿尔点点头,指尖毫无章法可言地在琴键上乱按,耳朵分辨着每一个不同的音,接着露出灿烂的笑,又浓又长的睫毛下,采自无云的蔚蓝天空般的蓝色眼睛弯起来。
元霄从来没见过白问霖这样笑,问霖懂事,笑也是浅笑,他太过温和礼貌,温和得有距离感。但阿尔不同,元霄完全被他感染,兴致勃勃:“想听吗?”
阿尔大声地“嗯”了声。
元霄摆好手形,无需看谱,舒伯特《小夜曲》从他修长的手指下清晰平滑地流泻出。
他喜欢这首收录在舒伯特《天鹅之歌》的小夜曲,像是有未能说出口的爱意要倾诉般,又仿佛冬日暖阳,温柔地洒在人的肩头。
由于大量的练习,这成了元霄最熟练的一首曲目。虽做不到闭眼弹奏,也绝不会出错。他还专程为了这首《小夜曲》,学习了整首德文歌词——歌词是莱尔斯塔勃的诗歌。弹奏时,他喜欢小声哼唱。
阿尔眼睛眨也不眨,牢牢注视他的手指运行轨迹。
最后一个延长音过后,元霄抬起手。旁边的阿尔似乎是听得太专注,还没回神,好几秒,才眨了眨眼,手放在了琴上,以眼神请示元霄:“我能碰吗?”
“来试试。”
这时,佣人端着甜甜圈上楼了,元霄站起接过,耳边忽然传来《小夜曲》的声音。
一点初学者的生涩磕绊都没有,弹琴的人似乎是凭借直觉,掌握了整首《小夜曲》的架构,毫不犹豫以重复的形式,将之变换了出来。
分毫不差!
元霄:“……”这孩子是复读机吗?!
他惊讶得完全说不出话来了。扭头一看,阿尔端坐着,除了手指全身上下一动不动,那手指正在琴键上跳着,元霄注意到,他和白问霖平日弹琴的手形、姿势都一致,看来这些属于身体记忆的部分,是不可违逆的。
更叫人意外的是,他曼妙清晰的触键中,还有元霄所熟悉的细腻空灵——这是“白罗”的配方。
复制出完整首《小夜曲》,三分半后,阿尔收回手,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,神情略带困惑。
元霄赶紧去看摄像机,谢天谢地,录下来了。
他已经完完全全被这个史无前例的天才所折服,这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音乐头脑。他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好,嘴里反复嘟囔一句“天才”:“你怎么做到的?”
阿尔摇了摇头,又为他演示了一遍那干净无瑕疵、又空灵的演奏。
元霄已然麻木,他坐在沙发上,招呼阿尔过来吃甜甜圈。
但阿尔很不给面子,仿佛非常非常厌恶甜甜圈,眉头深锁,闻到那股气味就很生气地一把将甜甜圈打翻在地。
地上铺着一张厚厚的地毯,盘子倒翻,没有碎,两枚甜甜圈像车轱辘一样,滚了两圈后倒地阵亡。
元霄完全没有料到他会忽然发这样大的脾气。
阿尔和白问霖有很大的不同,阿尔的情感很直白,他的讨厌和喜欢都非常直白。
他扫了阿尔一眼,发现他自己也在困惑,似乎完全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这样做。盯着地上的甜甜圈看了两秒,转头望向没有说话的元霄。
阿尔一直看着他,好像在判断他有没有生气,可元霄一直没有说话。阿尔便蹲下身去,元霄以为他要把甜甜圈捡起来认个错,没想到他二话没说,捡起来就往嘴里塞。
元霄这下急了,直接打掉甜甜圈:“阿尔!”
他的手拍在了阿尔的手背上,小狼崽蹲在地上委屈了,不肯站起来。
“掉在地上了,就不要吃了。下次不喜欢,就说出来,不要直接打翻盘子,好吗?”元霄没有生气,他知道阿尔这个人格很单纯,像个稚童,自然不会怪罪他。但他并不清楚,阿尔为什么对热可可和甜甜圈抱有这么大的敌意。
正当他冥思苦想,腿上忽然感觉一沉。
元霄抬头,阿尔跪坐在地毯上,正把下巴放在他的腿上,仰着头看自己。那目光像是看着全世界唯一的信赖的人,专注又依赖。
他那为了白问霖化过一次的心,又为阿尔融化成温暖的流水。
“不喜欢?”
阿尔趴在他的膝头,幅度很小地点了点头,蓝眼睛可怜巴巴地眨着。
“不喜欢就不喜欢吧,”元霄自言自语地在他头顶揉了揉,“奇怪,《时代周刊》明明说你很喜欢这个。难道两个人格口味不一样?问霖明明很喜欢……”
元霄本来想继续工作,可一想到这么几个月以来,阿尔只出现过一次,着实有些可怜。元霄怕自己一觉睡过去,再醒来阿尔就不见了。他一手放在白问霖头上揉了揉,问他:“崽崽,你想不想出去玩?”
白问霖点了点头,心里燃烧着怒火。他催眠着自己,不可以露陷,不可以露陷。
元霄很高兴,当即上网查了下,看了眼最近上映的电影,又搜了附近的美食。他拿着手机问阿尔:“想看哪一部?”
白问霖兴致缺缺,随意指了一个动画片,按照阿尔的弱智人设,只配看这种低能动画片。
12.《图伊勒里花园》
看见他点名要看的《熊出没》系列大电影,元霄并不意外,但是没想到这部动画片会这么卖座,好位置全都不剩了。
半小时后,元霄穿戴整齐,带着难得穿得很休闲的白问霖出了家门。他的出租房是个两居室,以前跟人合租,不过室友搬走后,房子现在是独属于他一个人的。条件一般,床是一米二的,挺窄,白问霖太高,睡觉时脚会露在外面。
也难为白问霖这个贵公子一声不吭地在他这里将就了一个月。
元霄对待两个人格的态度,的确不大一样。白问霖从小就很懂事、礼貌,人见人爱,懂得体贴人,从不需要人操心;而阿尔就不同了,表面上看起来倒是很乖,黏人活泼,但实际上常常惹麻烦、胡作非为,不通半点人情世故。
也正因为此,两个人格在钢琴上的技巧虽然同样的超凡绝伦,但给人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。
所以在元霄心里,白问霖是个大人,而阿尔是小孩子,元霄拿他当弟弟一般。
魔都的交通实在令人揪心,车子开出去就堵着了。阿尔还是老样子,喜欢抱人,元霄在他抱过来的时候,下意识抬头去看开车的菲利普,菲利普也正好在后视镜里偷看,目光一下子撞上了,元霄一张脸瞬间通红,心里猜测菲利普知不知道白问霖的第二人格……应该是知道的吧?
眼看着堵车堵的厉害,元霄就说:“伊势丹也不远,我们走过去吧。”
菲利普就在旁边停车了,问元霄:“骆少爷,你们大概多久结束约会?我来接人。”他一开始叫元霄骆先生,但元霄看起来年龄太小了,菲利普就换了称呼。
元霄:“就逛逛街,看看电影,再吃个晚饭差不多八、九点吧……”
菲利普递给他一个卫星定位的手机。
下车时,元霄把帽子扣在了白问霖头上,他太高、本就显眼,又是一张极为标致的混血面孔,蓝色的眼睛惹人注目,而且不排除有人会把他给认出来的可能性。
元霄拉着他的手腕,叮嘱道:“外面人多,帽子墨镜不许摘,不然我们会上抖音……看见街上那些拿着手机乱拍的人了吗?所以要听话,更不许抱,我拉着你就行了,不会走丢的。”
白问霖的脸遮了大半,表情伪装也松懈了下来,点点头,表示明白。
元霄原本抓着他的手腕的,结果没一会儿,就反过来被扣住了手心,以一种十指相扣的牵手方式。元霄整个手都被握住,别扭极了。
他仰头看向阿尔棱角分明的下颌,阿尔遮着脸后,那种强大而冷漠的气场似乎和白问霖平常的样子没什么区别。元霄感觉很多人用一种奇怪的目光在看他们,便拉着白问霖走得很快,同时压低声音说:“崽崽啊,你不觉得我们这样牵手有点奇怪?能不能……能不能松开一点,别抓这么紧。”
白问霖低头看他,脸上什么表情都看不出,只是手掌抓得稳稳的,好像怕元霄跑掉似的。
元霄知道他不会说话,从来都是猜测他的意思。元霄没有办法,买了两张即将开场的电影票就进去了,至少电影院里够黑,牵着手没人看得见。
座位靠后、很偏,中间放着大桶的爆米花,两旁各自放着两杯冰可乐。电影开场,白问霖也没有松开他的手,元霄试着抽了两下没有把手抽出来,也就算了。
电影开始五分钟,已经进入了剧情,但很显然这种片子,根本不太适合他这种大人看,只适合小朋友……他一面在心里挑剔一面看下去,过不久,就忍不住打了个哈欠。
元霄甚至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不小心睡着的,等他醒来,就看见阿尔把他搂在怀里,自己头还靠着他的肩膀。元霄有些不好意思,白问霖一句话也没有说,全心全意扮演着阿尔的角色,享受片刻的亲密与温情。
电影结束,元霄拉着他出去,在超市逛了一圈后,进了电玩城。
元霄完全是把阿尔当成小孩子来对待,买了五十块的币,从捕鱼机玩到抓娃娃。白问霖弯着腰,脸贴在娃娃机上,手指点了点,示意自己要小猪佩奇。元霄只好给他抓,钱花光了,也只抓上来一只,最后找了一家咖啡厅坐下。
两个人并肩坐在一起,因为白问霖始终不肯放开他,元霄点完咖啡,注意到服务员一秒扫了三眼他们十指相扣的手心,又花了十秒,盯着白问霖露出来的那半张英俊的脸看。
服务员一走,元霄就压低声音说:“哎呀,别牵了行不行?”
白问霖单手托腮,看着他摇了摇头。
元霄:“我来了一点灵感,换一只手牵吧,我右手得写东西。”
白问霖点点头。
右手得到解放,左手又被攥住。元霄抽了张纸擦了擦右手的汗,拿出纸笔写了一点歌词——是根据袁导给他的歌词改的,有助于他编曲。
他又拿出ipad来,戴着耳机用软件进行编曲。白问霖安安静静地扮演着副人格,趴在桌上,一言不发地注视着元霄。哪怕他戴着墨镜,那道目光依旧很深,元霄好几次感觉到了,就抬头看一眼他,笑一笑,空出手来摸摸他的头:“为什么一直看我?”
白问霖在心里说,因为喜欢,所以移不开目光。
元霄见他不说话,就拿了个魔方给他玩。
白问霖把魔方接了过来,盘了两下就放在一边,转而拿起小猪佩奇玩偶,他面无表情地拽着乔治的鼻子——在他心目中,阿尔就是这么蠢。
可元霄并不在乎,他对阿尔,总是宠爱的、无限纵容的。
所以白问霖一直很享受去偷走这种特殊的宠爱的感觉。他第一次并不是有意的,可尝到了甜头,就开始有意地伪装第二次、第三次……从来没有被发现过。白问霖有时候也会想,既然元霄从来都没有发现,那是不是说明,其实元霄也并没有那么地喜欢那个狂犬病?
白问霖记得自己十六岁的时候,元霄家的别墅附近有家电影院做活动,佣人拿回来一张宣传单,很高兴地跟元霄说:“大少爷,电影院有一部新上映的电影,叫《钢的琴》,我猜你肯定会感兴趣,就把传单带回来给你。”
元霄果然很感兴趣,当天就带着白问霖去看了,还打算叫上抗美,说:“电影里有个配角跟你一个名字,一起去看吗?”
抗美这种糙汉虽说对文艺片无感,但元霄主动问他,他心里是有些想去的,还打算捎上弟弟。他正打算应下,却蓦地接触到了白问霖扫过来的冷冰冰的目光。
抗美立马一个激灵,说:“大少爷,我一个粗人就不去看了,看不懂这玩意儿。”
元霄没有勉强,只带着白问霖去了。但这部《钢的琴》显然没多少人捧场,人很少。元霄进厅后,一直在惋惜:“这么好的电影,怎么没人看呢?”
“宣发做得太差了!”
《钢的琴》从画面语言到配乐,都非常美,元霄刚进录音系第一天,赏析课上老师就讲了这部电影,让他们去反复看,还让他们写一万字论文。
电影配乐很多都是俄语歌,元霄看电影的时候就会给白问霖科普、讲解。大约是习惯了,说话时贴得很近,从电影院出来,白问霖耳朵都是红的,电影也没有用心看。
第二天,他就装成了阿尔,缠着元霄去看电影。
那时候电影票卖得很贵,第二次从电影院出来,白问霖的耳朵红得更厉害了。
等到了第三天,阿尔真的醒了,正好看见了桌子上的传单。
阿尔只看见了海报上的钢琴,就挥舞着传单去找元霄,指着海报,手舞足蹈、努力表达着自己的意思。
元霄一看又是《钢的琴》,很费解:“崽啊,昨天不是带你去看过吗?”
阿尔一脸茫然:“……?”
元霄说:“还想看第二遍?”
阿尔果断地摇头,把传单丢了。
13.《Humoresque》
这种事发生得多了,元霄竟然一次都没有怀疑过,只是觉得阿尔的记性实在太差,昨天做的事,第二天就能忘。但是元霄又很纵容他,总是顺着他的意,所以白问霖从来没有翻过车。
十一月,元霄给袁导发了一段新录音过去:“这是初版,我自己还在改,您先听听。”
袁导听了,片刻后问他:“小骆,你谈过朋友没有?”
元霄:“啊?”
“女朋友有没有?恋爱过没有?”
“没有……”
“这样啊……”袁导似乎有点可怜他,“你这么有才华,白白净净浓眉大眼的,怎么会这样呢?现在才大二是吧?赶紧的,不然学校里的好女孩都被其他男生抢走了!”
元霄有点尴尬地说:“我暂时……没有恋爱的想法。”
袁导唉声叹气:“你不恋爱,怎么写好情歌?上次那首曲,你作的不就蛮好的嘛,证明你是没问题的,就是差……差那么一点意思。”
他给演员讲戏能讲十个小时,算是导演界的一股清流,很耐心。元霄听他讲了二十分钟,袁导最后总结:“追逐最初的梦想,你说你没有初恋,也没有喜欢过的人,怎么能体会到我想要的这种感情呢?怎么能把我想要的那种……那种、放进你的曲子里呢?很遗憾,我不搞音乐,我也不知道怎么办,你是专业的,你来。”
元霄听得挺认真:“我会好好改的。”
“没事、不着急,剧组下个月去米兰取景,要过去一个月,这一个月你好好琢磨。”
“好的袁导。”
袁导:“一个月也够你找个女朋友了吧?别自己瞎琢磨,恋爱的感觉,梦想的感觉,你懂吧?”
元霄似懂非懂:“嗯嗯。”
电话挂了,他陷入了困境,只好又把《爱你一亿光年》的小说翻出来看。其实小说本身是不错的,不过有些东西写得有些夸张,比如那个男主要花十亿美元买下雕牌的剧情,尬得一比。
元霄问过袁导,袁导说这段改了,元霄放心了很多,至少不会太雷人。
不过转念一想,实际上这样的霸道总裁,是真实存在的,他身边的白问霖就是个好例子,他身上没有任何不完美的地方,什么都有了。元霄看了会儿小说,又在晋江站内搜索室友柯勤的笔名,柯勤好像已经是一位大大了,元霄看了两章,就去翻评论。
“大大写的爱情真的是梦寐以求了,神仙写文啊啊啊啊!!!”
“感动,喜欢,很符合现实,看得我都想恋爱了,给作者一个五星。”
元霄翻了一下,基本都是这样的评论,无缘无故辱骂的也不少,元霄无视了过去,花几块钱把全本买了,打算晚上熬夜看言情小说。
白问霖在外面弹钢琴——元霄这里原本只有雅马哈的电钢琴,白问霖在外面弹奏的这一架钢琴是他自己带过来的,因为电梯太小,是一架斯坦威的立式。元霄一面听他练琴,一面又被柯勤的故事吸引了,窝在沙发上看。柯勤是男孩子,写文也是男主视角居多,元霄阅读基本没有障碍。
九点半,白问霖就没继续练了,怕吵到邻居。
元霄开了听书,进卫生间洗漱。白问霖就听见他的手机里传出一道机械的、干巴巴的女声:“臭流氓!”
白问霖神奇地看了他的手机一眼,元霄正在漱口,听得津津有味。
干巴巴的女声继续说:“‘说你呢臭流氓。’xxx恶狠狠地说道,一边把男人从身上推开了。xx不依不挠:‘乖啊,宝贝,你……’”
女声:“哔——”
白问霖终于忍不住了:“她为什么哔?”
元霄说:“哦,可能是脖子以下了。”
白问霖:“?”
他有点迟疑:“你在听什么书?”
“我朋友写的,”元霄把放在镜柜上的手机放进兜里,“袁导演把我编的曲否了,说不行,让我找找感觉,他说我去谈场恋爱就有感觉了,我上哪去谈恋爱?”
他转身回房间,表情也有些苦恼:“我多看点言情小说,找找感觉吧。”
白问霖把门关上了,那声音还在读,元霄正在调闹铃,明天得早点起来,要上课。
白问霖躺在他旁边,一米二的床躺下两个大男人,实在有些逼仄,白问霖的腿根本放不下,微微蜷着,问:“那你找到感觉了吗?”
元霄摇头:“没呢,他书写得不错,就是我没多少共鸣,这个男主是刑警,日天日地,跟我不一样,我代入不了,女主也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……”
“你喜欢什么类型?”
“唔……我也不知道,温柔一点的吧?不需要太漂亮,做音乐的最好。”元霄关闭了小说界面,但朗读还在后台播放,他打开推特,每日一刷。
“你会喜欢比你高的吗?”
“我一米八一,虽然也不算特别高,但是比我高的女生……也不是不行,”他望着天花板,“如果我真的喜欢她的话,我就为她穿增高鞋。”
白问霖的大长腿不小心在被窝里碰到了他,元霄也没在意,知道他腿长,也知道自己床小。
忽然,元霄刷到了一条推特,立刻坐直了:“特朗普骂你了!!!”
白问霖波澜不惊地侧过头去:“你关注他做什么?”
“我看他骂你没有啊……我一直担心呢,就每天点他主页看一眼。”他一开始注册推特,是为了白问霖,这是阿尔伯特·罗伊斯唯一的社交账号,有时候会发练琴的视频,很难得。
白问霖拿过他的手机看了一眼,很快说道:“不是骂我的。”
“咦?reus,不是你吗?他在骂罗伊斯。”
白问霖:“他骂的是踢足球那个罗伊斯。”
元霄:“……”
他认真看了一眼,好像真的……不是白问霖,而是马尔科。
松了口气。
白问霖也拿出手机:“你推特叫什么?”
元霄给他看了一眼:“sea
-law,肖恩·康纳利的那个sea
,裘德·洛的那个law。”
肖恩是他的英文名,law则是“骆”。
“你还喜欢裘德·洛?”他下意识忽略掉了肖恩·康纳利,因为康纳利已经快九十岁了,裘德·洛四十七。
元霄说:“……我喜欢他的电影。”
白问霖搜到了他的推特,一边点进去一边道:“去年我在洛杉矶见过他一次,他没有头发了,你喜欢那样的?”
元霄:“……”他下意识看了眼白问霖的头发,微鬈、蓬松、柔软,而且很浓密。
白问霖在他的主页,看见元霄转推了很多自己的动态,他的社交账号是经纪人在打理,维持一个月一条的频率,保持他的高冷人设。
白问霖点进他关注的人里,看见除了自己,还有很多钢琴家、指挥家、小提琴家、甚至球员、明星……还有特朗普。
过了会儿,在小说朗读声里,元霄又惊叫起来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