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七章 天舒遭劫 (第2/2页)
正因有着这样的原因,即便林旷这边找来了好几个当日和楚天舒一起喝酒的朋友,力证他当时已经喝多,绝无可能再返回镇里行凶,但声势上依旧显得弱了几分。
于是潘县令在一番斟酌后,就理所应当的做出了一个看上去很是正常的判决:“…方翔书院失火致人殒命案疑点丛丛,确需再审。原书院山长之子楚天舒,虽有种种不在场之佐证,但依告发学生之言镇和乡老里正之论又似有嫌隙,按我大明律亦当需再细细审查。既如此,为了早日解开真相,本官便命秀才楚天舒稽留县学之中,不得与外界交通。待到查明案情之后再一并处置……”
这判决一出,楚天舒只觉得自己简直比窦娥还冤。平白无故的就被人家给扣了个似有嫌隙的帽子,还要圈禁在县学里不许与外界沟通,这和坐牢有何区别。然而县令既然判决已下,那自然是不能轻改的。他也只好默默无语两眼泪,满腹的憋屈都只得留在心中了。
林旷对这判决倒不觉得意外。前面既然已经猜到潘县令的心思了,那对方最后给出这么个判决也在情理之中。况且对方这分寸拿捏的也是恰到好处,让人挑不出半点毛病。既达到了约束方翔书院新一任山长的目的,又没有直接下狱,给方翔这边留了颜面和机会。
只是这楚天舒的运气,在林旷看来实在是太惨了点。
这天舒大侄子最早被他爹派来县里,其实就是用来替林旷挡枪的。这几天下来林旷都以为用不着自家大侄子来顶这个雷了,谁能想到折腾了这么久却还是把他给送进去了。这不得不让林旷诧异起来,这楚天舒看来是命里难逃这一劫了啊!简直就是命中注定,和牢狱有缘!
至于白家白老丈这边,对于这个判决却也同样不满意。因为直到潘县令出示了县学里存着的文书材料后他们才发现,方翔书院一半多的份子,竟然没在楚天舒手里,反而是在林旷这么一个和楚家看似毫无血亲的人物手里。
这么一来他们对付楚天舒就显得没有多大意义了,就算把楚天舒弄进了牢里,可对于方翔书院的影响却是微乎其微。
这让白老丈心有不甘的再次发作起来:“……潘老爷,这林旷既然同为方翔书院的东家,还是最大的东家,是否也该入楚公子一般约束起来?毕竟……”
听到白老丈这直言不讳的说辞,林旷乐了,盯着白老丈玩味笑道:“那不知道白老丈打算给林某按个何等罪名啊?莫非你们村这姓白的学徒当时看到的其实是两个人?不但有楚公子,还有着林某?”
“这个么……”白老丈眼珠转动间似乎有所意动。
然而还不等他筹谋语言,潘县令却是直接皱眉否决道:“白老丈慎言!林学长乃是八品自悟术士,位在举人之后。白老丈若没有什么实证,可莫要自误。”
潘县令这话让白老丈一愕,再看林旷的眼神便起了几分忌惮。
大明举人,有着见县官不拜、受审不用受刑的特权。八品自悟术士依大明律位在其后,自然同样有着类似的权利。虽然未必能吓住铁了心要整人的县令,但却也不是一个乡中耆老能置喙的。
只这一句话,便看出九品和八品在身份上的差别了。
九品的秀才固然也算读书人,但在县令眼里依旧是可以随意摆弄的角色,即便被乡老之类的造谣几句也是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。而八品的术士虽然在平常里不招人待见,甚至连将相会一帮子的九品官二代都能俯视一下,但品级毕竟摆在那里呢,真要上到这公堂上也是不能轻辱的。(具体设定情况,见本书第一章)
林旷之所以敢在白家等人面前晃悠,便是因为有着这样的底气。
“潘父母教训的是,是小老儿孟浪了。小老儿这就告退了。”白老丈识时务的很,听完潘县令的告诫便赶忙致歉。说完更是连留都不留,带着人就告退了。
见到白家人退下,林旷自然也不会没眼色的再赖在公堂之上,和县令拱手作别后同样退了出来。
出来后他看到白家人已然离开,不禁轻笑了起来:“呵,走得倒是干脆。这步棋倒是被你们占了一步先手。不过么……你们这步走完了,下一步该我了吧。”
轻笑中林旷一甩袍袖,带着风清往相反的方向走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