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6章:贪官克星 (第1/2页)
朱元璋的第三点功绩其实也是他最杰出的功绩!
是什么?
惩治贪官污吏,爱护民生!
为什么?
还是因为出身!
他是从贫民窟里走出来的,亲眼见过当年的贫瘠乱世。
老百姓生不如死,水深火热。
那些个当官的,却是个个赚的盆满钵满,好不快哉。
所以当他掌权之后,便立志要惩治贪官污吏,还天下一个太平!
尤其是,还老百姓们一个能活得下去的世道。
为此,他大概做了三件事。
第一件事就是写书!
他一共写了两本书,一本是《大诰》,一本是《醒贪简要录》。
书中记载着他亲自审讯和判决的一些贪污案例成果的记录,还阐述了他对贪官态度、办案方法和处置手段等内容。
朱元璋下令全国广泛宣传这本书,还叫人节选抄录贴在路边显眼处和凉亭内,让官员读后自律,让百姓学后对付贪官。
这一层就是给贪官以心理压力,给百姓以心理慰藉。
但是只这样做显然不够,真正的贪腐都是老虎,岂是一纸戒律能够约束的住的?
所以他还针对贪官和百姓分别制定了两项举措。
对于朝廷官员,不管大小,但凡是贪墨了超过六十两银钱以上者,皆尽斩首示众!
对于百姓,在应天府前设下鸣冤鼓,若是出现当地官员官官相护,欺压百姓的情况,百姓大可来应天府告御状,且看他朱某人的刀,利否!
这样的三条举措下来,基本上就造成了一种局面!
官不与民斗!
因为斗上就必输无疑!
传到天子耳朵里,只怕还要丢掉性命。
如此一来,谁人做事还敢不尽心尽责?
李世民看到这一幕,简直嘴角抽搐。
不是,他怎么敢的啊!
贪官这种人,贪污腐败这种事情,其实历朝历代都有!而且不少。
但是从来没有哪个帝王认真管过,甚至清朝的乾隆还默认了和珅这个大贪官的存在。
为何?
因为压根就管不了!
你不让人家当官了,那还有什么好处?
人家辛辛苦苦,呕心沥血,十年寒窗苦读,好不容易一步登天,从世世代代种地的农民,成为了官员,跨越了阶级的转变。
为的是什么?
不就是更好的生活吗?
可是朝廷每年的俸禄也就那么点,怎么拥有更好的生活?
很简单啊,贪污呗!
三年清知府,十万雪花银!
虽然有点夸张,但贪污腐败确实是必不可少的。不然也不会人人都想做官。
可到了朱元璋这里,好家伙,但凡是查到贪污六十两银钱以上者,直接格杀勿论。
我的天,这是什么概念?
六十两很多吗?
对贫民百姓而言确实很多,但是对一些富贵之人来说,完全就不够看。
为了这么点钱就得把命搭上?
还有,你编写书籍,传播各地念给百姓们听是什么意思?
这是威胁啊,还是恐吓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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