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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6章 没有记者证的记者 (第1/2页)

李凡查了卖号的IP地址,发现是个假IP,而且还是一个临时建立的小号。

看来卖视频的人,早就想到警方会来查。

纪青青的现任男友的确是一个看起来猥琐的大叔,名叫袁文达,一提起上次登热搜那件事,就气不打一出来。

“我去,上次那件事就是那个曾旋纯属造谣的。明明是他先来骚扰我女朋友纪青青的,我就是想教训他一下,哪知道他恶意偷拍剪辑了,给我气死了。”

“关于上次那件事,你没告拍摄视频的人诽谤罪吗?”

“我是想告的,就因为那件事,害得我工作没了,说我包养纪青青,根本就没有。我和纪青青就是合法的情侣。但奈何没证据啊,我找了律师,律师说视频是真的,而且这种事情压根就不好找证据。”

李凡不禁冷笑一声:“袁文达,你是找了一个假律师吗?这么明显的证据很困难吗?”

“那可能是吧。”

“不,实际上是你压根就不想找证据。因为你和纪青青就不是合法情侣,我们查到,你是个有家庭的男人,妻女都在国外,你怕把事情闹大,后来找曾旋私了,给了曾旋一笔钱,让他说是恶意伪造的。对不对?”

“这…..”

“如果你不承认的话,我们是有证据可以让你承认的。”

犹豫了片刻,袁文达总算是承认,自己的确是包养了纪青青。

“对确实是这样,我没想到曾旋那小子那么难对付,当时居然身上还携带着各种微型摄像头和窃听器。要是让我老婆知道这件事,我整个生活就会毁了。”

审讯室外的白卓听后,忍不住嘀咕了一句:“我去,没想到还是一个吃软饭的渣男!”

“你怎么确定是曾旋用微型摄像头拍摄的?”

“肯定是他,除了他还能有谁?我后来找他私了,他也承认了。”

李凡点点头,露出满意的笑容。

看来我的推断没有错,4月10号那天热搜第一就是这个视频,结果没过几个小时,纪青青遇害,视频也随之删除了,各路营销号又纷纷致歉说视频是伪造的,却始终没有透露提供视频的人的任何信息。只能说明,被拍摄者和拍摄者之间,达成了一种都有利于对方的协议。果然,心里有鬼的人,就是不禁试探。

拍摄视频者果真是曾旋,冷静那天路过,也完全没有看错。

“那你是否知道,纪青青她,在4月10日那天,遇害了?”

“啥?”

袁文达吓得,瞬间就是冷汗直冒。

缓和了片刻,李凡继续问道:“4月10日那天,你去了哪里?”

“我,我想想。4月10日,我好像,好像,哦对,当时我正在和曾旋做私了的事情。我给他十万元现金,他把视频当我面删了,还发布公告道歉了。当时我们是在花花酒店的1204房间谈的,从早上8点一直谈到晚上9点多。不信你们可以去查看当天的监控,哦对,当时他还给了我一张收据条,上面有日期。”

“我又没说是你杀害了纪青青,你那么着急摆脱嫌疑干什么?”

“我,我….但真的不是我啊!”

“你老实告诉我,那件事之后,你和纪青青是不是分手了?”

“嗯,是,是。但我们是和平分手的啊警察同志!我没必要杀她啊!那件事之后,我害怕我老婆会知道,就赶紧给了纪青青五十万。她好像也有自知之明似的,拿了钱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了。”

“你那天,是什么时候见的纪青青?”

“我也记不清了,反正是在视频发布后的没多久吧。”

“是同一天吗?”

“好像是吧?我,我年纪大了,真的不记得了。但是我敢肯定,4月10日那天,我绝对没有杀害纪青青。”

4月10号,是视频刚发布的时候,也是纪青青遇害的时间,也是视频被删除的时间。

三件事,同时集中在一天,未免有些太过于巧合了。不过这也未必就不是事实,现实中难免有些事情,会比较戏剧化。

“你确定你说的是真的吗?”

“我确定的。”

李凡找到花花酒店的经理,想要调取当天酒店的监控录像,结果却被告知酒店监控录像那几天一直在维修,没办法证明。

不过经理一下子认出了袁文达和曾旋:“哦你说他们两个啊!我有印象,这两个大男人可烦了。4月10日那天他们确实来入住酒店了,但他们非要吵着说让我给他们抹去一个零头。要知道这价格又不是我定的,182元就是182元,干嘛那么刁钻。后来他们还是付了182元,就去住了。”

“所以,你只能证明那天他们只是来入住酒店了,而不是证明他们一整天都呆在酒店吗?”

“这,我们又不是监控,哪能24小时盯着客人呢?”

“哦,那麻烦你把1204房间的房卡给我一下,我有办法。”

“好的。”

李凡运用大学里学到的专业技术手段,恢复了房卡在4月10日的刷卡数据。仅仅几分钟,李凡就做到了。一旁的工作人员,不禁目瞪口呆。

“我去,牛啊兄弟!”

“不是我牛,而是现代科技牛。”

李凡查看了4月10日当天门卡的刷卡数据,发现袁文达和曾旋的确刷了门卡就一次。就是早上8点多进去的时候,后面就没有任何的刷卡记录了。

房间在12楼,身手再好也不可能跳下去。说明曾旋和袁文达的确是在4月10日那天在酒店,一直没有出去过。纪青青的死亡时间是在4月10日的早上10点到下午6点,这期间曾旋和袁文达都有不在场证明。

袁文达也将当天和曾旋的收据给了李凡看,字迹也的确是曾旋和袁文达的。

“你们待在酒店整整一天,不吃饭的吗?”

“当时我们是在便利店买的泡面。”

“泡面?”

“哪家便利店?”

“鑫鑫便利店。”

“记得那么清楚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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