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百五十八 江湖武林时日无多 灰衣少… (第2/2页)
少年找到师母,把心中困惑一股脑儿倒出来。师母远离江湖,面色淡定,涣群门是武功高强,但也不是没有弱点,只是还没人知道他们的弱点而已。这就是废话,在当下没有任何应敌的意义。
师母见少年焦急的样子,笑着说:“你要想和涣群门的为敌,大可去剑舍山上投靠盟主,若是不想和他们为敌,就安心在我这住下,他们也不敢上门来。”
少年不担心他们有没有胆子上这青楼,而是担心他和师母的真气可能已经在涣群门的觊觎之内。他希望师母能尽快指点他武功,自己强了才能求得一线生机。
师母劝他还不如和黑衣男和斗笠男出去玩玩,临阵磨枪不是武者所为,他又不是什么武学奇才,要练十几二十年才能赶得上脸残人的师兄们,而那时别人又是什么境界了呢?大家同在一条河流,你往前别人也没闲停。
少年说:“那是没有办法啦,只能祈求他们找不到这地方。“
师母叫他安心,涣群门不会为了吸人真气而吸,他们是千年门派,见证了江湖武林起起伏伏,兴而衰,衰而盛,他们对江湖武林是兴是衰没有兴趣。他们吸人真气一定有所图谋,等他们把江湖上的真气都吸光了,还不一定轮到我们,你就不好杞人忧天,以你现在的武功修为,也挡不住人家做任何事。
少年不能说服自己,彻夜未眠,第二天早上,黑衣男和斗笠男就到青楼门口等着他们了,这两人是认真的,好像他们吃了别人的白食就真的不安。
有王聪和钟瑜玟在,他们不可能去逛青楼,大白天也没人干那事。
斗笠男自告奋勇说要带他们去看戏,淮南城的戏最好看。这事王聪比谁都清楚,她从小在江南长大,从小在淮南城看戏,哪家演什么戏她都知道。
他们五人就坐上那辆华丽的马车出发了,大早上也没人唱戏。他们先到城外踏青,春天到城外去最惬意。
城外人来人往,不见熟人的身影,少年心里还是担心涣群门在暗中盯着他们,涣群门和他师父一样,人不知鬼不觉行事诡秘,包括身边这黑衣男和斗笠男,也不是真的要出游,一定是别有用心。
少年心里掉着羊皮纸的事,玩得也不开心。黑衣男和斗笠男一路有吃有喝,从心里到脸上都乐开了花,可见他们跟着少年的师父过的是怎样紧衣缩食的日子。少年从而想到师父过得也是苦兮兮的日子,有点为他感到不值,一代宗师,武功冠绝,却过着有饭没菜的日子。
在城外玩到天黑,王聪好久别故乡,这一天游遍淮南城,她是最开心的一个。晚上还到城里去看戏,真是游乐的一天。少年不喜欢看戏,游一天下来他心里的石头还是放不下,是涣群门还是师父拿到羊皮纸,都是他的失败。
好戏如期开场,黑衣男不知道从哪带来一个小女儿,七八岁的模样,坐在他身边,目不转睛地看着戏台上的花旦。王聪看出来这是一个小戏迷,和自己小时候一样,想看戏,但是又碍于银子,不能常看,所以每一次到戏院都是郑重其事,严阵以待,深怕错过戏台上的哪一幕、哪一句唱词,即使那戏已经重复看过很多遍。
小孩子看戏要是能有一串糖葫芦,那就更完美了。王聪掏出十分钱交给她,小女儿看了黑衣男一眼,黑衣男点点头,她才伸手接住,若有若无地道声“谢谢”。王聪仿佛看到以前娇羞的自己,到戏院来有点手足无措,再见到生人,那就更不知道要把手放到哪里了。
黑衣男招呼小二,请他到门口买来两串糖葫芦,小女孩一手一串,她的笑容就像是挂在王聪脸上一样。她今天不仅重游了家乡故地,还见到了小时候的自己,此行可以说是圆满了。
小女孩高兴过头了,糖葫芦还没吃完,她开始脸色涨红,脖子发青,喘不出气。黑衣男吓坏了,斗笠男说是中毒啦。
少年想到的事涣群门的人已经潜入戏院,提高警戒,他画出金钟罩住他们三人。
黑衣男和斗笠男两个大男人面对小女孩噗呲噗呲的呼吸声,手足无措,抓来小二,小二磕头如捣蒜,他也是在门口随意买的,戏院里很多人都吃了,不见有事。
小女孩快要窒息了,黑衣男慌神,要在她胸口上点两下,斗笠男阻止他,她不是习武之人,要封住心脉是很危险的事,不可以乱来。
少年说:“涣群门这些畜生真是猪狗不如,这么小的孩子都不放过。”
小女孩眼神迷离,要晕过去了,王聪大喊:“让我来!”她要冲出少年的金钟,少年收了真气。
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,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。
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,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。
也许他会收吧。
另外,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,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。
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。
“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,我好饿,手脚都冻的僵住了。”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。
“小安子,小安子,坚持住,坚持住,你不能呆着,起来跑,只有这样才能活。”
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,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,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,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。
“慢着!”
秦虎目光犹如寒星,突然低声喊出来,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,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,引起了他的警觉。
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,他觉得那是敌人。
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?
秦虎有些犹豫,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?要知道,他现在的身体状况,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。
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,给人抓住把柄,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。
“小安子,把弓箭递给我。”
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,低声的说道。
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,吓的他差点跳起来。
“弓箭,弓箭是何物?”
什么,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?
秦虎左右环顾,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,两米长,手柄处很粗,越往上越细。
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。
木枪,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。
“靠近点,再靠近点……”几个呼吸之后,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。
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,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,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,进行侦查。
当然如果条件允许,也可以顺便投个毒,放个火,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。
“一二三……”
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,直到此时,他突然跳起来,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。
“噗!”
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,因为行动不便,所以这一枪,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。
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,跳出车辕,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。
为了情报的可靠性,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,不允许单独行动,所以最少是两名。
没有几下,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。
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,嘎巴一声脆响,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。
“呼呼,呼呼!”秦虎大汗淋漓,差点虚脱,躺在地上大口喘气,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。
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,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,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。
“秦安,过来,帮我搜身。”
秦虎熟悉战场规则,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,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。
“两把匕首,两把横刀,水准仪,七八两碎银子,两个粮食袋,斥候五方旗,水壶,两套棉衣,两个锅盔,腌肉……”
“秦安,兄弟,快,快,快吃东西,你有救了……”
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,而后给他灌水,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。
天还没亮,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,砍下了斥候的脑袋,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,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。
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,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。
“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,你小子发财了。”
什长名叫高达,是个身高马大,体型健壮,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。
刚开始的时候,他根本不信,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,以及两具尸体。
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。
“不是我发财,是大家发财,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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