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章 他是我的信仰 (第2/2页)
傅谨御微愣,猛一下没理解温晓的意思,眨了下眼,才想起来之前骗她的话,当即失笑道:“当然是你,我说了,我没有把你当替身,其实你跟我亡妻还是有点差别的,只是声音有点像。”
温晓也觉得他应该是没把自己当替身,他眼睛看着她时,很专注,并没有那种透过她看什么人的感觉。
“傅谨御,我不会跟沈冀骋分手的,除非他不要我,否则,我不会离开他的。”温晓低头,避开傅谨御逐渐炙热的视线。
“你说得对,我对他的感情或许不是爱情,但他在我心里的地位,比爱情更重要。”
“他是我的信仰。”
傅谨御一震,微眯眼,看着温晓,女孩的眼神中有种说不清的东西,让他看不透。
温晓趁着傅谨御怔楞,推开他,关上窗户,重新坐到地上。
“你要是有耐心的话,就听我讲个故事吧。”
傅谨御当然有耐心,他把温晓从地上拉起来,“走吧,回房间里说,这里太冷了。”
温晓顺从的跟着傅谨御回到客房中。
“该从哪里说呢?还是从我是个弃儿说起。”温晓从房间的书架里抽出一本书,问傅谨御,“这本书你看完需要多久?”
傅谨御微微皱眉,不懂她的意思,拿过书,翻了翻页数,二百多页,“大概三个多小时吧。”
“看完后,你能记住多少?”
傅谨御看了看书名,是一本讲职场人际关系的书,“大概重点都能记住。”
“你猜我看完需要多久?”温晓一边说,一边开始翻书,她眼睛盯着书面,一页一页的翻过去,每一页,她的眼睛只扫一眼,大概不到十分钟,她把一整本书翻完了。
把书递给傅谨御,温晓道:“你问吧,随便挑一页,我能把整页的内容全背下来,一字不差的那种。”
“什么?”傅
谨御惊讶的看着温晓,“你是说,你过目不忘?”
不用验证,家里两小只就是过目不忘,原来他们的这个天赋是遗传了母亲。
想起温晓曾经丢在酒店的那一包奇怪东西,里面不少成分不明的化学药剂,再想想女儿傅甜甜从小对各种药物的浓厚兴趣,小小年纪,就能配置出烈性麻醉剂,不用说,这方面甜甜也是遗传了温晓。
“你看起来不很惊讶,我还以为你会吃惊呢。”温晓见傅谨御没有验证的打算,便把书放进了书架里。
“你很想我吃惊的话,我就吃惊给你看。”傅谨御调笑,“其实是因为我家的两个孩子,他们也有这方面的天分,不过肯定没有你这么厉害,十分钟能背完一本书。”
“嗯,少涵和甜甜确实记忆力超群,也算是过目不忘,不过没有我看的这么快。”温晓想起两个宝贝,眼神瞬间柔软。
傅谨御莫名觉得膝盖一痛,是他的基因拉低了温晓的优良基因,害两小只的过目不忘天赋打了折扣。
“没想到你还是个小神童。”
“可我宁可我是个普通人。”温晓眼中闪过一丝黯然,坐到单人沙发上,开始讲她的故事。
温晓是个弃儿,基本从生下来就在孤儿院,但她又跟别的小孩不一样,从几个月就表现出和别的小孩不同的高智商,她学东西非常快,理解力也高出同龄幼儿一大截。
两岁时,就能自己读简单的儿童绘本,凡是不认识的字,只要别人讲过一次,她就都记住了。
有时候不用特意对她讲,她只是顺便听到的,也能牢记心里。
三岁时,已经能算百以内的加减法,包括进位退位等复杂的算法。
五岁时,就能读长篇名著,还是没有注音的,且读完后能全部记住,不会遗忘一个字。
七岁,院长把她送到附近的小学上学,一个学期后,她直接从一年级跳到三年级,之后又连跳两级,九岁那年就考上了江城
著名的私立中学。
私立中学把她当神童培养,减免了所有的学费生活费,但要求她住校,院长很欣喜,当然同意了。
“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幸运,拥有别人没有的高智商?成了人人羡慕的神通?”温晓见傅谨御听的入迷,笑了笑,笑意未达眼底,反带着几分讽刺。
这世界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,温晓虽智商超群,但身体极弱,三岁前经常生病,总是莫名其妙发高烧,院长虽对她颇为照顾,但也仅仅是颇为,最开始送去医院看了几次,检查不出什么毛病后,就不再管她,烧起来就让她自己烧,能熬过去就活,熬不过去也没办法。
院里的人都觉得她活不过三岁,不过温晓命大,反复高烧都没烧成傻子,过了三岁,她的身体才稍微好点,不太生病,但依然瘦小,体格远不如同龄的孩子,孤儿院本来物资就匮乏,大家吃饭都是用抢的,她当然抢不过别人,每次都是等大家都吃完,捡点残羹剩汤勉强填肚子。
院长有时候会单独给她点食物,但这点食物不止没能让她缓解饥饿,还遭到别的孤儿的妒忌,不止抢了她的食物,还认为她搞特殊,明目张胆的欺负她孤立她,七岁之前,温晓就是孤儿院公认的出气筒,不管是孤儿还是院里的社工,谁心情不好都能对她打骂出气。
常年的营养不良导致温晓身体发育很畸形,大概所有的营养都被大脑给吸收了,她头很大,身子很细小,头发枯黄稀疏,常年脸色苍白,皮包骨头般的小脸上,就一双眼大的出奇,黑黝黝的像个大窟窿镶嵌在寡淡的脸上,看起来像恐怖片里的鬼娃,加上她常年备受欺凌,性格内向胆怯又孤僻,就更加不招人喜欢。
温晓陷入回忆中,脸色透着几分木然,出神了片刻后,抬头看向傅谨御,惨淡一笑:“即使已经过去了很多年,我对童年的印象依然只有两个字,疼,饿。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