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章:黎星语爷爷的墓 (第1/2页)
当李清风再次来到黎金汉鱼塘的时候,已经将近8点了。
而远远的,李清风就看到了黎星语的养母,也就是她的三婶王雪梅,此刻正在菜地里干着农活,于是便快步走了过去,打起了招呼:
“您好啊BB婶,这么早就干活啦?”
正在施肥的王雪梅,其实早就看到了,有一位帅气的年轻人,正朝着自己这边走了过来。
不过性格和黎星语十分相近的她,同样是属于那种外冷内热的类型。
尤其是对于陌生人,也都是抱着一丝戒备之心的,所以,她才会一直装作没注意到李清风的靠近。
“诶,来啦?想必你就是金汉说的那位小老板吧?”
缓缓地将手中的水桶放下后,BB婶这才回过身子,冲李清风微笑了一下,又继续问道:
“小老板应该还没吃早饭吧?要是不嫌弃农村的饭菜,就先对付一口?”
面对着这位,也是将黎星语当作宝贝的中年妇女,李清风的眼眶,也不由得微微发红了起来。
“阿姨您千万别那么客气,我叫李清风,您直接喊我清风就行,正好起得早还没吃饭呢,那我可就不跟您客气啦,听BB叔说,您做的饭菜可好吃啦!”
死死地将回忆压在了脑海的深处后,李清风便强装镇定地笑着回答道。
其实,王雪梅烧得一手好菜的手艺,哪里是黎金汉给他说过的,昨天他们光顾着农场的发展事宜,家常那是一句也没唠上。
反而是李清风自己,在上辈子吃了不知道多少次王雪梅做的饭菜了,只是担心直接说出来,会让对方怀疑,这才把黎金汉给卖了而已。
“他那人就爱吹牛,别理他。”
在与李清风说话间,王雪梅便已经从菜地当中走了出来。
只见她先是用旁边的水龙头,清洗掉了手上的泥巴后,这才一边给李清风带路,一边笑着说道:
“随我到厨房里去吧,都是农家的吃食,也不知道你们城市人吃不吃得习惯,哎。”
看着王雪梅那瘦小的背影,李清风便不由得再次想道:
这辈子必须给所有人幸福,让他们都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!
粥,就是一碗普普通通的白粥,但它却是用甘甜的井水熬制的,所以吃起来特别的清香可口。
再搭配上,由黎金汉夫妻自己种植的甜玉米和红薯,那滋味就别提多棒了。
这让一直以来,早餐都吃得很少,甚至偶尔还不吃早餐的李清风,也不由得连干了三碗白粥,消灭了一根玉米和一整个的红薯。
“哎呀,吃撑了,BB叔,让我先歇一会哈,稍等一下再和您去看布局。”
将碗碟收拾好放进了,位于板房对面的简易厨房后,李清风便一边解着裤腰带,一边对正在检查摩托车情况的黎金汉说道。
“没事不急,这才八点多,我正好把摩托车检查一遍,别一会上山的时候出毛病了。”
“好的叔儿,那我去溜达溜达消消食。”
然而正当李清风,漫步在鱼塘边上的时候,手机的短信提示音,却忽然间响了起来。
叮咚~
唉,该来的还是要来,可我还没想好应该怎么办。
算了,只能用一招拖字诀了,能拖一会是一会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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