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章 书房 (第2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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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几个人,加帕斯养得起吗?”马修朝埃里克这个最了解加帕斯的人问道。
“养得起,根据我的估算,再养二十个骑士都不成问题,”埃里克摆摆手,“加帕斯可不止靠土地吃饭,镇子上来往的商人就能让你收税收到手软。”
埃里克并没有夸张,加帕斯镇已经快像一座城市了,仅仅是城主府都快赶上他德拉姆庄园那么大,人口更是多上了不知道多少。
而且第一年的时候他还解决了不少明里暗里的反对者,给加帕斯腾出了不少土地,二十来个骑士并不是什么问题。
“先说说我的想法吧,我还是希望他们能够以骑士团的名义加入的。”
马修沉吟了一会,朝两个弟弟说道。
今天交谈的时候,他已经了解了卷毛熊骑士团的由来。
之所以叫这个名字,是因为骑士团创始人自称曾经梦到过圣灵,而圣灵赐予了他一头卷毛熊,这头熊成为那名骑士的坐骑。
虽然这个故事经不起什么推敲,但可以确定卷毛熊骑士团是有一定教会背景跟因素的。
这也是安东他们会来荒野的原因之一——铁泥城没少宣传马修,一个偶尔醒来,浑浑噩噩又浑身燃起火焰的骑士,是最好不过的传教故事了。
机遇无限的荒野,新晋男爵的德拉姆,被教会冠以浴火者的马修,这几个原因促使着卷毛熊骑士团来到了荒野。
“整个骑士团加入自然不需要家族养着,但我担心的是以后。”埃里克对马修说道。
“可以让他们加入加帕斯,成为男爵领的一员,而不是仅仅让骑士团向家族效忠。”
马修朝弟弟们说着自己的打算。
“采邑照给,土地也不是他们的,骑士团并不需要解散,而且家族的骑士们都得加入。”
“我明白了,我跟埃里克也都会加入骑士团,”米尔斯点点头,“这样就不会有我们所担心的问题。”
说完便和马修对视一眼,只剩下埃里克在一旁问为什么。
“因为这样骑士团就会跟我们彻底挂上关系,让他们从‘在加帕斯的骑士团’,变成‘德拉姆的骑士团’。”
米尔斯对埃里克解释道。
“就因为家族的骑士也加入了?”埃里克皱眉思索了一阵,“说的好像也是,只要过上一代人,骑士团大部分骑士都跟咱们有关联了。”
“差不多是这个原因吧,”米尔斯点点头,“确定了的话,我就先去计算一下我们前期要投入多少土地以及人口了。”
“去吧,米尔斯,辛苦了,”说完马修转头看向了还在思考的埃里克,“写封信给伊萨克,让他准备好,等我返回加帕斯,就册封他为家族的骑士。”
“我想他会很高兴的,”埃里克耸耸肩,“那豺狼人雇佣兵们交给谁?”
“还是伊萨克。”
马修看向了窗外。
“骑士团不会只有骑士,总得有普通士兵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