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章 喜欢的事 (第2/2页)
或许也正是因为此,两人相比起朋友,反而更倾向于合作伙伴的关系。
“万事屋..”
乐惠贞躺在沙发上,双腿搭在沙发外,一下又一下的轻轻踢着沙发,迟疑了一会,还是不甘心下,故作无意的道:“妈,你说我也加入他的万事屋如何?”
说完,眼角期待的打量着自家老妈。
柏玉娣瞥了自家女儿一眼,小丫头什么心思,她还不知道。
所以,她并没有一口决绝,当然了,也没有答应,反而开口问道:“你觉的钟元为什么要开这万事屋?”
“各行各业那么多,为什么是万事屋呢?”
乐惠贞的思绪乱了一下,随后下意识的顺着自家老妈的话进入了思考当中。
整个人不由自主的由躺变成了坐。
双手交叉托在下巴处。
一边思索一边分析道:“在港岛,以他的情况,想要更进一步,难免会深入灰色地带...”
“情报,人脉,万事屋接触的人设计到各行各业,可以更方便的收集各种情报,建立人脉,以及情报网络..”
“可以自由的控制自己深入那一块的灰色,或者是不深入..”
......
断断续续分析了很多,但乐惠贞却连自己都没有办法说服,就更不要说是她老妈了。
所以,到最后,乐惠贞也没有再提要加入万事屋的事情。
以她的聪明程度,自然明白自家老妈的意思。
想明白了在说她加入万事屋的事情。
想不明白,那就不要提了。
“聪明是聪明,但也正是因为聪明,所以想得多,自然也就距离答案越发的远。”
柏玉娣看着苦思不得其解的女儿,心中感慨中也不由的想起了往事。
曾经的她其实也有过这个阶段。
只不过后面见的人多了,经历的事情多了,也就想明白了。
其实事情那有那么复杂啊。
对于钟元这样的人而言,做什么事情,目地固然重要,但最重要的其实是:喜欢。
不错!
就是喜欢!!!
钟元不选择其它的行业,选择了开万事屋,这里面是一定有很多想法的,但最重要的那一个,绝对是喜欢。
他想开这个万事屋。
这才是最重要的。
也是最初的想法。
其它的一切都是在这个最初想法下延伸,完善出来的。
就是这么简单。
但这样简单的事情,却不是什么人都能够做的。
或者说,就没有多少人能够做到。
毕竟,想做自己喜欢的事情,要不你就有这个能力,要不你就有这个资本。
不然,你就只能够委屈自己。
像她柏玉娣就是有这个资本,所以能力差一点,但她最终依旧选择了自己喜欢的事业。
钟元与她合拍,也未尝没有这方面的原因。
两人的相性无疑是很好的。
“如果能够想明白这个我在快三十岁才想清楚的事情,那之后想做什么,就做什么吧。”柏玉娣看着女儿,心中做出了决定。
毕竟...
女儿后面不还有她这个老妈在吗?
她那么努力,大半不都是为了女儿吗
只要女儿喜欢,只要明白自己到底喜欢什么,那她这个做妈的也就没有阻拦的必要了。
毕竟,开心的活一天,超过不开心的活一年。
及时行乐才是最重要的。
也是她的人生信条。
她也是这么教育自家女儿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