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九章今夜,莱昂加入了狩猎 (第1/2页)
罗德斯男爵是个敢想敢干的野心家。什么都想掺和一手。走私生意自然也不例外。
旧码头区,足有三家走私黑帮,是罗德斯男爵的手下。与他有利益交往的家伙,数量就更多了。
在他倒台后,他麾下的走私贩子着实慌乱了一会儿。
不过几天时间过去,混乱就已平息。走私贩子该找下家的就找下家,该跑路的就跑路。
生意还是得照常做的,毕竟不能因为死了主公就不吃饭了,对吧。
……
十八号旧仓库的约翰·托什就是这么寻思的。
出生在旧港口区的他,和其他孩子一样。扒窃,暴力,掠夺,走私,从小到大,旧港区的罪恶土壤,将他们浇灌成一个个恶棍。
与其他孩子不同的是,约翰·托什更聪明,狡猾,以及幸运。
靠着这些狡猾、幸运,以及沟子文学。约翰成为了小帮派的小头目,一步步的向上爬,最终靠着下克上干碎了老大,成功晋升为罗德斯家族的狗。
帮派利润跟罗德斯男爵三七开。七成自然是罗德斯家族的。
赚钱嘛,不寒碜。约翰对此看的很开。
当然,哪怕看得开,在听说罗德斯家族被干碎后,约翰还是开心的多喝了两瓶酒:
“哈哈哈!真没想到,那个贵族老爷,竟然死的比我还早!”
愉快庆祝一番后,约翰以最快速度找到了新靠山,新上家和新下家,走私生意继续。
他本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。直到某一天,他老得扛不动刀了,被跃跃欲试的小年轻捅死,或者被不满意的大佬换掉,尸体丢到臭水沟里。
就像是之前说的,约翰看的很开。反正他这辈子女人没少杀,男人没少睡,死了也值。
但人生总会有惊喜。约翰的命运和他想的有些不一样。
“都小心一点,那些来接货的——”
约翰·托什的后半句话还没说出来,就感觉有几个圆球掉落在人群中。
麾下小弟没有那么高的监视,看到了小圆球还在奇怪。约翰却变了颜色:“躲闪!”
见识更多的他,可是知道炼金道具的存在。这些东西,很可能是传说中的炼金炸弹——
他一边大喊,一边往后退,双眼不自觉地死盯着那几个圆球。就像他手下的黑帮打手一样。
紧接着,那些小球炸裂开来。爆炸的范围与约翰想象中差很多。但爆炸发出的强光,却在第一时间闪瞎了他的狗眼。
“啊啊啊!我的眼睛!!!”
剧烈的金色光芒,在瞬间灼伤了视网膜,约翰只觉得眼前一黑,剧痛顺着眼球向大脑传递。让他忍不住惨叫出声。
失去了视力的走私者们,陷入了惊恐与慌乱中。有的四处乱跑,有的捂着眼睛满地打滚,有的则抽出刀子来胡乱挥舞,自相残杀。
在惨叫声中,致命的弩矢接踵而至。速度极快,杀伤力更是过量。
甚至有些弩矢直接刺穿了头一个敌人,再将第二名敌人射杀。
面对这样的攻击,黑帮分子根本无从反抗。一个接一个的倒下去。
逐渐的,仓库变得越来越安静,只剩下少数濒死者的呻吟。
约翰大口呼吸着,挣扎着想要爬走。
不过这个动作,很快就被逐渐接近的脚步声制止。
“你是他们的老大?”
这声音听上去十分年轻,好像还是个孩子。
当然了,身为老江湖的约翰,绝不会因为对方年轻就轻视。甚至变得更害怕,态度也更卑微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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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流氓下手知道分寸,讲究个点到为止。小年轻的则是冲动易怒,没轻没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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