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 天罚 (第2/2页)
毛利小五郎举起右手,向前上司汇报:“是啊!当然没有任何人去碰过尸体,警官先生。”
不满归不满,目暮警官还是要以大局为重,首先向美术馆的馆长询问有关犯人的消息。
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进展,不过职员饭岛倒是给了目暮警官一个新思路,或许那个防盗摄影机应该会有帮助。
在观看录像时,毛利小五郎还说了一句:“犯人真是笨蛋啊!竟然不知道会被摄影机拍下来。”
呵呵!其实这就是犯人的高明之处,虽然摄影机可以拍下画面,但是没有声音。一行人就像是瞎了眼一样,只能根据行为来猜测。
画面中,真中老板左看右看,没有发现什么,之后一转身看了看手表就悲剧了。犯人是盔甲武士,一剑下去,重伤了真中老板,接着提起他的脑袋,用剑将其定在墙上。
这个场景令人影响深刻,就像那副《天罚》一样。骑士挥举手里的圣剑,审判真中老板,就像恶魔一样,做出正确的事。同时,恶魔的鲜血溅骑士身上,正义的骑士变化为了有一个恶魔。
毛利小五郎和柯南都怔住了,他们的目光都停留在这个画面,久久不能离去。自从看到了那个场景之后,他们难以忘记那副《天罚》。
洋介自己也好不到哪去,感同身受,眼泪从不争气的眼睛止不住,重重地落下。就等所有人关注那个场景,他趁机躲在一个角落,用纸巾捂住眼泪,恨自己是如此脆弱。
这一幕,谁都没有看到。或许有人会说这不合理,其实,除了主角之外,其他人都类似于路人甲。他们真正看到的,是这个世界让他们看到的东西。
就比如名侦探柯南,正常情况下,他就是一个稍微聪明亿点的小孩子。可当命案发生的时候,人们就会下意识地忽略柯南的年龄,这种错觉可以作为一个很好地掩护。
不过,这难不倒柯南。
“跟那副画一模一样。”柯南吃惊地说。
目暮警官见状,也对那幅画感兴趣了。
毛利小五郎解释道:“是挂在被害者前面,标题是《天罚》的那幅画。(犯人)恐怕是为了要模仿那幅画,采用这种杀人方式的。”
“所以说,刚才在通往凶案房间的通道上,会有禁止进入的告示牌。”
听到毛利兰的话,洋介发现馆长的眉头动了一下,并没有多余反应。他似乎做好了充分的准备,替死鬼都找好了,这大概是洼田最后的价值了!
最后,洼田也顺利成为杀人凶手。任凭他如何解释,但黄泥掉到裤裆里,不是屎也是屎,这口锅他背定了。
饭岛无疑坐实了他是凶手的结论:“就算是瞒着也没有用的,洼田先生。你偷偷地把这里的美术品拿出去卖,而老板正在向你要求巨额赔偿,不是吗?”
洋介看着这一切,没有丝毫阻止,反而当做一个看客,静静地看着。
真正的凶手,用洋介的话来说,落合馆长已经“无路可走”了。能在临终之前带走两个混蛋,算得上是一个好事。
“有两个铁证如山的证据,这个沾满血迹的盔甲和被害人临死所留下的纸条。”目暮警官的一番话,决定了洼田的命运。
洋介好像没有看到一样,眼睁睁地看着洼田被陷害,这让柯南感到很奇怪。这是为什么?他不是一名侦探(柯南认为的)吗?
“不对,那并不是临死前的纸条,那是犯人要把罪嫁祸给洼田先生所设下来的圈套啊!”柯南想到。
又听到了饭岛说行凶的盔甲是复制品,柯南想到了,为什么馆长没有生气,而且最有能力做这些事情的,就是内部人员——馆长一个人。
当柯南要馆长伯伯写出去厕所的时候,没有人阻止,这算不上是件好事,按理来说,其他人会怪小孩子不懂事。
奇怪的是,没有人责怪柯南,反而眼睁睁地看着事情的发生。难道,除了洋介一个人之外,没有人反应过来吗?
洋介暗道:“果然,这个世界的水很深!”
最后,馆长认罪了。
他说:“这一切,都是为了除掉真中老板而做的。因为他太自私自利,要破坏这个神圣的美术馆。因此,我要除掉那个恶魔。”
柯南将馆长送进了监狱,还得到了“小巧的正义之眼”的称号,洋介对此不服。
......
“洋介哥哥,为什么你不识破馆长伯伯呢?”柯南问道。
“不管别人怎么看,在我的眼里,他就是一名正义的骑士。”洋介意味深远地回答道:“那时,他已经无路可走了,你不是也遇到了麻烦吗?”
柯南无言以对,难道洋介他发现了什么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