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章 还想怎样? (第1/2页)
在武陵谁不幻想着自己能够嫁入墨家这样的超级家族。
要不是祝桂花上了年纪,不然她脑海中的女主就没她女儿什么事了。
就在祝桂花沉沉浸在自己的脑海中时,黑衣男子直接一脚将她踹飞了出去,重重的摔在地上。
“你特么耳朵聋了,问你话呢,谁扔的瓶子。”
“妈”
刘可倾跑上去将祝桂花扶了起来。
“你们怎么打人。”
那名黑衣男子眉头一皱,刚要上前,
“等等。”
只见那名被称为墨少的年轻男子走了过来。
“我说小黑啊,没见这里有美女吗,不要这么粗鲁,我们可是文明人。”
“小妹妹,不要怕,哥哥我不是坏人。”
说着还露出邪魅的笑容。
看到他不怀好意的笑脸,说他不是坏人还真没人信。
赫胖立马冲到刘可倾的面前,将她挡在身后。
“墨少,对不起,刚刚是我们不对,弄脏了您的鞋子。我这就给您擦干净。”
说完他便跪了下去,准备给墨少擦鞋。
看着眼前的一幕明尘的心里一酸,这不由得让他想起小时候,无数个赫胖在别人的面前为自己出头的曾经。
任何时候他都会首当其冲的把过错担下来。
因为明尘的个性比较要强,好打抱不平,也因此经常与人发生争执,
当时还在当乞丐的时候,就经常因为一个馒头跟其他的小乞丐打起来。
别看他身子骨小,打起架来从不手软。
当然大部分时候都是被打得鼻青脸肿。
要不是有赫胖护着,不知道被打死几回了。
记得有一次因为一群小乞丐抢了一个小女孩的馒头,明尘看不惯便上去教训他们,
最后被打得三天下不了床。
每当这个时候,赫胖都会苦口婆心的劝他。
做人不要太强出头。
这个社会本来就不公平,
你又不是圣人,哪顾得过来。
顾好自己就不错了。
该认怂就认怂,大丈夫嘛能屈能伸。
只要没有生命危险,低个头算什么。
包括后来明尘进了慕容家当佣人,免不了因为一些琐事被责罚。
赫胖知道后也是劝他能忍则忍。
或许是赫胖的诚心感动了,也或是被这个社会磨平了棱角。
现在的明尘的确比以前谨慎了很多。
但是谨慎并不等同于胆小怕事,更不是当缩头乌龟。
就在赫胖准备伸手去擦墨少的鞋子的时候,墨少忽然用脚尖抵住赫胖的下巴,
“你扔的酒瓶?”
“是的。”
赫胖不假思索的答道,
“哪只手?”
看着墨少冰冷的目光,众人的心中也是一惊。
什么意思?
这是直接要砍掉那只手吗?
一些胆小的女生已经不由得把头转向身后。
因为接下来的画面不是她们能承受的。
赫胖咬了咬牙,举起了他的左手。
因为他还要卖肉,切肉主要还是靠右手。
墨少朝身后的那名黑衣人打了个响指,黑衣人立马掏出一把匕首走了上来。
“不要啊!”
这时刘可倾已经把祝桂花扶到了旁边的椅子上坐下,看到眼前的一幕立马冲了过来,苦苦哀求道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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