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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州,别将我挽留!(三) (第2/2页)

高一相对是轻松的一学年。在这一年里,还没分文理科,还没有分出重点班。学生们花在自己爱好上的时间多一点。

王西宁喜好阅读和画画。他还是和初中一样,常常拿着个速写本在学校里这里画画那里画画。除了家里,李浩倡在外面很少画画。偶尔兴起,也只在教室里画画速写——偷偷记录同学们在教室里的有趣画面。

李浩倡记得,那时候的自己,除了每天放学后踢将近一个小时的足球,其他大部分时间都在“看闲书”(外婆把孩子们看课外读物叫“看闲书”),用王西宁的话说他,“简直就是一头饥饿的阅读动物”。

李浩倡文章写得不错,常常投稿校刊,被选中发表和退回来的文章几乎是一半对一半。半月刊的校刊,大概每月都能刊登他一篇文章。这投稿入选率也算是相当高了。

但是,有比他更厉害的人!有两个人的文章,几乎期期都出现在校刊不同的板块上。这两个人,一个是高一(三)班的柳和田,一个是高一(六)班的鲜于紫琼。

仔细阅读这两个人的文章,李浩倡发现她们俩的文章确实写得不错。

鲜于紫琼写文章遣词造句极具特色。在写时评文章批评社会阴暗面时,用词尖刻甚至是毒辣。其他的散文类文章,有模仿三毛文笔的痕迹。

柳和田的文章,注重搜集事实、数据;分析问题不偏颇,说事、讲理心平气和,最后总是让人心服口服。

校刊上文章写得棒的人很多,还有两个人的文章,李浩倡也很欣赏。一个是高一(一)班的简北川、另一个是高一(五)班的杨长春。

简北川写的都是文史类的文章,文字平实、简洁,文风古朴。

杨长春写的多半是社会热点时评,文字犀利老辣;文章视野开阔,写得很有气势。

期中考试后,在校刊作者联谊会上,李浩倡看到了这四个人。鲜于紫琼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,油亮的栗色头发简单在脑后挽成一个马尾巴。柳和田比一般女孩子高,短发。

简北川是个瘦高个。杨长春比简北川稍微矮点,皮肤有点黑。这两个人原来是李浩倡足球场上的老对手!在另外一个场合相见,三人显得格外亲热。

同班的**山和陈楚雄爱好书法和篆刻,课余的时候,常常在教室里写毛笔字、刻石头。两人也爱好阅读。篆刻、书法的专业书他们看得多,他们看的文学类作品,也有意无意和书法、篆刻沾点边。

李浩倡从小跟着汪老(“西泠印社”创始人之一王福庵的得意弟子,西泠印社成员,中国当代著名篆刻家、书法家。)学习书法,功底扎实。大家都爱写写画画、都爱阅读。相同的爱好,很容易地使四个人关系变得亲密起来。

高一下学期,柳和田、鲜于紫琼分别俩担任了校刊正、副主编。

高二刚开学,学校按高一期末考试成绩和学生志愿,把高二年级七个班分成了四个理科班,三个文科班。五班、六班和七班是文科班。七班是文科重点班。

等分班结束,李浩倡才发现自己和鲜于紫琼、柳和田、简北川、杨长春、**山、陈楚雄、王西宁这七个人,分在了同一个文科班——高二(五)班。多年以后才知道,自己所在的班,是老师眼里的特色班——老师有意思地把一些有特殊爱好的学生分在了一个班。

因为校刊的原因,也因为李浩倡的介绍,原来不同班的简北川、杨长春、鲜于紫琼、柳和田、陈楚雄、**山、王西宁和李浩倡八个人,一到五班就聚在了一起。他们常常一起讨论校刊上的文章,相互推荐最近刚刚看到的一本好书、一篇好文章。

共同的爱好,使他们的关系走得越来越近。那年,他们八人成立了一个读书社。

直到现在,李浩倡都还记得“十月读书社”成立的那天的下午发生的一切。

那天,是十月一个秋高气爽的周六。

下午,他们八人带着扫帚、拖把、水桶和抹布,走到学校植物园前的那排平房,打开西头第一间房子,着手收拾。

这间房子是柳和田向校长申请特批得来的,作为读书社以后的活动室。读书社的成员称它为“大本营”。

他们打扫的时候,不时有同学从门前经过,向屋子里张望。

打扫结束后,紫琼从植物园采摘了一大捧各色波斯菊插在桌子上的几个玻璃瓶里。柠檬黄波斯菊、金黄波斯菊、红冠波斯菊和白蝶波斯菊像一颗颗色彩小炸弹,把大自然的颜色炸开在读书社的大本营里。

门外,阳光灿烂,空中无风。走廊边的几棵墨绿高大而年老的杨柳树,沐浴在明亮的秋阳里,纹丝不动。不时有蝉声从杨柳树上传来。那蝉声一点儿也没有夏天时的喧闹,它显得心平气和、不急不徐,简直就是厚实秋天的一首歌谣!

不远处的教学楼,雪白的墙面和红色的屋顶在明亮的阳光下形成对比鲜明!

远处足球场上有人在奔跑,队员间相互提醒的叫喊声在周六的下午显得格外响亮。哪怕是周六,球场边依然有女同学在观看……

足球场边的大树下,有个人坐在草地上低头读着什么。可能,是远方朋友的一封来信吧。

所有的一切告诉都告诉李浩倡,那是一个闲适、美好的下午。那些画面,像一幅油画一样,至今还印在他脑海里。

西宁不知道从哪里搬来几尊石膏像摆在大本营里,中午或者放学后常常坐在那里画素描。

南山和楚雄,只要进大本营,不是在宽大的桌子上练毛笔字就是在那里弓着背刻手里的石头。只要走进大本营,都会闻到一股浓浓的墨汁味。

其他人,要么在大本营看书,要么在那里写文章。李浩倡喜欢呆在大本营的感觉。那感觉就一个字:静!环境安静,心更静。李浩倡感觉只要在大本营里呆着,连写文字都能更快进入写作状态。

对某些文学作品和电影、电视剧有不同看法在各自发表自己的意见。

那时候,李浩倡常常指责柳和田和鲜于紫琼发表在校刊上的文章。不是说她们为配合学校活动写些官样文章而导致文章艺术性低下,就是说她们有些文章脂粉气太浓,总之,很少有他满意的。她们俩反击李浩倡最多的就是“你又写的是些什么?一个自闭症患者的梦呓!”多年后,李浩倡想起他们三人的斗嘴,还是想笑,他其实是鸡蛋里挑骨头,成心气她们俩!

那时候的紫琼,给李浩倡的感觉是喜欢出风头,有点爱表现,喜欢引人注目。不过,这似乎是紫琼这类漂亮女孩子的通病。

外婆的祖宅有两处,一处在沙市中山路,每层四间五层的洋楼;另一处就是荆州古城内现在一家三口住的房子。

由于房间多,面积大,张居正街五号后来几乎成了“十月读书社”成员的第二个大本营,节假日和周末,读书社的成员常常在李浩倡家聚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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