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0章 顺道杀贼 (第1/2页)
关于那百两金子,项薄记得老道士曾经叮嘱过,不要随身带了,以免被人惦记。
财不露白。
项薄犯了两个大忌,第一没有金子换成银票,第二便是人前撒金子打赏樱花楼的女人。
被贼人惦记好像也是合乎情理的。
于是,
他停了下来,将怀里的一包金子扔在地上。
“都出来吧,偷偷摸摸的不累么?”他开口说道。
巷子里,门板后,屋顶上,能藏人的地方翻出几个人影,个个五大三粗,面露凶相,是典型的悍匪模样。
“青年,交出你的金子,让你死的痛快点。”为首的大汉扛着狼牙棒,一只眼被遮住,剩下的那一只瞪着项薄。
“果然是悍匪。”青年微微皱眉,随后反问道:“要钱可以,命不给留下么?”
当首的满脸胡子哈哈大笑,玩味的转头问向身边的几个人,“他想要活命,有这规矩么?”
几个人顿时附和,“没有啊!咱们可是西北绿林,规矩是杀人劫财两不误。小子,怪你太招摇,认命得嘞。”
“金子都在这里,你们拿走即可。为何还要杀人?”青年一脸的困惑。
“抢钱是为了生活,杀人是享受过程,不一样!废话别多说,你是死定了的。”大胡子垂下狼牙棒,这棒子至少有百斤重,轰一声落地砸出个坑来。
“你们无非是怕我报官,所以要灭口。这样吧,我自断一手一脚,再割掉舌头,这样你们跑出天北城之前,我是不可能报官的了。如此,留我一命可否?”
青年不慌不忙,问的十分真挚。
在劫匪们听来,这满满的求生欲真是让人心疼,大胡子啧啧道:“看来你真的怕死,但规矩就是规矩。破了西北绿林的规矩,我们也就别混了。青年,我敬你勇气绝佳,只要你别挣扎,我会给你个痛快。”
“这样啊!”青年多少有些无奈,他从背后解下来长剑,握在手里。
这操作令几个劫匪微微一愣,随即一个个前仰后合的狂笑,“我没看错吧,这家伙还有剑呢!这倒是不像读书人了。”
项薄从学院出来,一直穿着学院下发的学子服装,因此很容易被认出是天北学院的学子。
但几个劫匪并没有因为他的身份而顾忌,可见其嚣张。
也可见所谓的西北绿林必定是一股强悍的势力,强悍到可以不用给天北学院和天北城任何面子。
这也可以解释,这几个人怎么敢在天北城拦路杀人?
“西北绿林......”项薄记住了这个势力的名字,看来以后有机会也得去会会了。
不过当下,
他还需要先解决这几个杂碎。
手握长剑,青年瞬间消失在原地,等到下一刻出现在大胡子背后,手里已经多了一颗人头。
“杀人的过程果真很享受呢!”
背后呢喃的声音响起,那大胡子劫匪如坠冰窖!
————
老道士超度女鬼到了最关键的时刻,记忆提取。
这是超度的一种方式,知道对方是怎么死的,便可以想办法化解其生前的心结。
但见胖和尚将女鬼给压成瓮罐大小,道士手里出现一根透明的管子,直插入到女鬼头皮当中。
而后女鬼斑斑点点,断断续续的记忆便浮现在他和大和尚的面前。
......
一段记忆徐徐展开,这是关于女鬼的。
距离天北城外不足百里,有一座小城,平水。
那里有一户商家经营蚕丝,负责收购附近方圆数十里的蚕丝而后供应到天北城的绸缎庄。
商家老板姓钱,单名一个宏字。
这钱宏真如其名,是个爱钱的,半辈子都在忙着挣钱,直到四十有余才娶了一房媳妇。
媳妇也是大户人家的闺女,又是书香门第,因家道中落急着还债,不得已将二八青春的女儿给嫁了过来。
娘家虽不情愿不甘心,但好在钱宏对自己的媳妇宠爱的很,令娘家人也说不出什么。
日子过得很快,三年五载一闪而过,这媳妇的肚子也没个动静。
周遭的人们便开始议论起来。
为此,
两口子爬山涉水前往附近的洪湖寺求取子嗣。
但却不知,
那曾经的寺庙早已经沦为盗贼聚集之地。
两口子可谓是身陷虎穴,
正在****,
从外面杀出一个女人,大约二十五六岁的模样,使两把弯刀将钱宏媳妇给救走了。
奇怪的是,她本来也有本事将钱宏给带走的,可她却全然不顾这个男人。
而可怜那钱宏,被留在了庙里。
剩下的那些盗贼哪里肯罢休?
于是将钱宏给吊起来毒打了一天一夜,到了第二天发现这家伙居然没死。
钱宏口口声声也是爱钱到了骨子里,都到了这种境地硬说已经没钱,要么弄死他,要么放他走。
这弄的那北龙山二当家海胡子以为这家伙真是不怕死的。
本来心想要直接弄死他了。
但忽然又想到他那风韵的婆娘,这才生了个主意。
给他两个选择,要么死,要么将他老婆给骗来。
刀架在了脖子上,钱宏思量了半天,心想,老婆么,没了还可以再找,反正这个也生不了孩子。
可我钱家不能无后啊。
索性一咬牙答应了。
虽然是被强迫的,但这事不能太明显,得暗地里来。
于是,
海胡子将他又打了一顿给放回去了。
这钱宏回到家之后,本想反悔的,可看到身后跟着海胡子的人就知道逃不掉了。
只能谎称自己趁着他们不注意偷偷跑了出来,过了几日,等到媳妇放松了警惕。
他提出带着她去大城市看看,正好也可以在那里看看名医师,或许能求的膝下有子。
女人到底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,对于钱宏的话深信不疑。
第二日梳妆打扮带着好心情和丈夫一路走走停停,欣赏美景。
天黑前到了天北城。
殊不知那海胡子此时正换了个身份在樱花楼附近徘回,虽然里面的女人他碰不得,但是看一看总没有问题。
闻着钱宏两个人进城了,他这就带着人住进了迎福客栈。
按照天北城的规矩,住宿旅店必须要登记的,陶大轩觉得他们几个不像是好人,但自己这里因为便宜,本就荟聚了许多江湖客。
在这天北城按理说没人敢放肆作乱。
给几个人安排了房间,钱宏和女人后脚就跟进来了。
二楼就只剩下那一间角落里的,两个人住进去后,他的婆娘还有些埋怨。
钱宏虽然爱钱,但是以他们的经济实力,实在不应该在这种地方留宿。
虽然不满,但女人被钱宏给哄了几句也就好了。
借口出去给女人置办礼物,钱宏离开了房间。
临走前,他多看了几眼婆娘,才关上门就给了自己几个耳光。
女人一直没有等来自己的丈夫,本想去寻找,可一打开们,发现一楼的客人全都是带着刀,一个个都盯着她。
有的人打口哨,还有的起哄,这令她一个良家的女人如何受得了?
于是乖乖的,老老实实坐在房间里。
半夜,
敲门声传来,她很欣喜,以为是自己的丈夫回来了。
兴奋的去开门,她愣住了。
海胡子进去了,带来的几个人依次进去了。
这一夜,迎福客栈里的惨叫声听得很瘆人,到了后半夜才渐进于无。
陶大轩就这样听着,想要去报官但又不敢,只得装作听不见。
一整个客栈的客人都听到了,有几个人骂骂咧咧的出来喊了几句,说他们太吵了,影响了睡觉。
结果被海胡子一刀给干翻了,就再也没人敢吱声。
海胡子是西北绿林分支北龙山的二当家,身份和手段不是这些散人江湖客比得了的。
房间里的女人一开始惊慌失措到后来挣扎不得,喉咙已经扯破了仍然没有人来。
她绝望了,再也不抱任何希望。
于是她不挣扎了,只是眼睛死死的钉着每一个侵犯她的人,将他们的模样一一刻在脑子里。
她下了诅咒,哪怕沦到无间地狱永不超生,她也要复仇。
她要这些人都死!
接近天明,
海胡子那些人终于走了,他们没有杀她,只为了留着以后再用。
但女人倔强,他们前脚刚刚离开,她就用衣服把自己给吊死了。
如愿以偿的,她成了恶鬼。
但可惜,人死后成为鬼魂,记忆会一点点的消失。
女人最后只记得要复仇,却不记得仇人的模样。
所以只能在这房间里等待。
让她没有想到的是,海胡子他们依托关系混进了樱花楼,在那里留恋了几个月,将女人这里完全忘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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