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蓝田县 (第2/2页)
听到陈护卫的话后,吴老头也跟着说道:“是啊,这个戏法老头我少说也耍过几十次了,从来没有拿错过剑。
原本假剑都是放在剑架的最上层,真剑放在下层。不知道是谁偷换了我的剑,把放在最上层的假剑换成了真剑。”
“那刚才有哪些人站在剑架旁边?”陈护卫问道。
在周围人的回想下,有两个人被指了出来。一个是当地的泼皮无赖赵大虫,一个是贾氏米店的贾掌柜。
“不是我,不是我,我没动剑架上的剑!”赵大虫和贾掌柜慌张了起来,两人纷纷说不是自己干的
“少废话!”陈护卫喝了一声赵大虫和贾掌柜。然后看着闻讯过来的其他巡捕说:“你们将这个戏班的人,连同这个赵大虫和贾掌柜,全都压回衙门去!”
出于好奇,李释天提出了观看破案过程的要求。
范县令立马就答应了。
一行人来到不远处的范县衙门。
陈护卫先是把抓回来的人关进了大牢里,然后再分开审讯。
第一个审讯的是赵大虫,因为他看起来最可疑。
此时,赵大从被带到了一个满是刑具的房间。陈护卫说道:“看到这周围的刑具没?你应该从知道他们有什么用。我劝你最好老实交代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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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免受这皮肉之苦。”
赵大虫当场就被吓得腿软了,哭喊道:“我说,我说,我什么都说!”
“你与吴老头是否有仇怨?”陈护卫问道。
赵大虫面色犹豫了起来。
“快说!莫非你想先体验一把这些刑具再说?!”陈护卫厉声喝问道。
赵大虫被吓了一跳,连忙说道:“我说,我说!前几天我在城北的林子里打翻一个运米的车夫,眼看一车大米就要到手。结果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小孩,看到我了。他慌慌张张的叫了起来,跑远了。我也被吓得躲了起来。
没过一会儿,就来了一帮人。他们扶起那个车夫,把他送出了林子。那一车大米我也没得到。
我一看,正是那个杂耍戏班。而那个看到我的小孩,就是之前被吴老汉刺死的小孩。
但那剑真的不是我换的啊!我只是碰巧站在那里!大人明察啊!”说赵大虫哭喊道。
一旁的李释天心想道:赵大虫也有杀人的动机。很可能他因为被死者破坏了他抢大米的事,而心生怨恨。此举不仅可以杀死看到他的小孩,还可以嫁祸于戏班的吴老头,一举两得。
而且赵大虫之前站在那里,也有条件这么做。如果赵大虫之前看过这个戏班的戏,那他就可能知道可以通过把假剑换成真剑来杀人。
动机有了,条件有了。但证据还不够有力。有动机并不代表真的会做。就像有的人想在假期结束后赖在家里,不回学校上课,并不代表他真的敢这么做。
陈护卫继续问道:“赵大虫,我问你。如果那一车大米你抢到手后,如何将其出脱?你可没有加入米市行会。我不信你是全部留着自己吃。”
赵大虫不假思索的说:“我认识贾老板,抢来的大米都是卖给他。”
听到赵大虫的话后,李释天想道:看来这个赵大虫抢米不是一次两次了,不然为何如此熟门熟路?估计贾老板也教唆过赵大虫抢米。
陈护卫问道:“你是如何认识贾老板的?”
赵大虫说道:“我们认识很多年了。当时是在临县的一个大院子里。贾老板在那里有个相好,还给他生了儿子。不过那个相好是个母夜叉,他儿子还在外面托养了八年。”
陈护卫旁边的一名巡捕说道:“那个贾老板是个好色之徒,最近又迷上了吴小姐。他仗着自己有钱,让吴老头同意把吴小姐许配给自己做妾。”
听到巡捕的话,吴大虫不淡定了,晃动着脚上的铁链说道:“什么?!吴小姐要嫁给姓贾的做妾?与原来如此,怪不得她最近都躲着我。”
陈护卫说道:“听你这意思,吴小姐还跟你泼皮无赖好上了?”
“那是自然。”赵大虫顿时洋洋得意道。
李释天感觉不对劲,这种地痞无赖,吴小姐怎么会看得上他?
陈护卫也感觉到了不对劲,他问道:“你与吴小姐是怎么认识的?”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