凶宅 (第2/2页)
灯被丈夫打开了,四下一切正常,不见任何异常。于是丈夫叫醒了还在熟睡中的妻子,问妻子听见了什么吗?妻子说没有,但是还是反复做同一个梦,内容就和刚才丈夫看到和听到的影像一样。为了不增加妻子的恐惧感,丈夫并没有自己看到的一切告诉妻子,而是间接询问了一下附近的邻居,这所房子的来由,原来住在此房的是一个神经有问题的女子,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在客厅上吊自杀了。
经历过此事,也了解了“二手房”的缘由后,夫妻二人决定去法院起诉房东,最终结果为胜诉,理由是房东在出售此屋时,应该原原本本的把房子的过去告诉新买主,如为“凶宅”(屋内曾有非正常原因死去的死者居住过的房子,称之为凶宅)购房者有选择的权利,不应隐瞒不讲。法院判被告赔偿原告购买房屋的所有金额。据说那夫妻二人还想上诉,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(差点因此事离婚),以后的事情就不得而知了!(由于我不是青岛人,真假就无从考证了,且当故事听了吧)!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