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八章 (第1/2页)
从陆承云记事开始,母亲就是带着自己去找父亲。
烟雾缭绕、异常吵闹的打牌场所,一群人光着膀子将牌甩在桌上。
陆承云害怕,只敢小心翼翼地抓着母亲的衣角。
她环顾周围看见了要找的人,甩开陆承云大步往前走去。
没一会儿那边的人群发出了吵闹声,陆承云跑过去看见了父母在吵架,他们吵得很凶,很快就动起了手,周围一群人也没有要劝架的意思,似乎是见多了这种场面。
年幼的陆承云在原地不知所措,边上有人窃窃私语,陆续有人用同情的眼光看着这个身体单薄的孩子。
父母吵完架就生气地回了家,没有一个人带着陆承云。
在家中能听到的只有父母不断的争吵声,后来陆承云已经习惯这样的场面了。
以至于在他八岁时离婚都不奇怪。
他那个爱好赌博的父亲,即使离婚也不忘把母亲辛辛苦苦攒了大半年的钱给偷走。
在法庭上看着两人控诉着自己有多辛苦,又觉得陆承云是个拖油瓶,没有一个想要他。
可是最后一锤定音,陆承云被判给了母亲。
他永远记得那天母亲那厌恶至极的眼神。
此后,母亲也爱上了喝酒,酒后对陆承云非打即骂。
陆承云也尝试过逃跑,有两次,但都被好心人送了回来,母亲笑着对他们说谢谢,说孩子不懂事。
一关上门,母亲眼神突变,拿起一旁的竹条就对着陆承云鞭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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